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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方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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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53

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1、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

2、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综合评断编辑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扩展资料: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笔迹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54

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1、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

2、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综合评断编辑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扩展资料: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

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笔迹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5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笔迹鉴定的定义综合而言,属于司法文书鉴定的一个分支,有的专著又称之为笔迹检验,是有专门的鉴定人员运用语言文字学、生理学、心理学、物化学等对文字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是否由同一人书写的过程。

笔迹鉴定依据的法律是:《司法鉴定笔迹鉴定规范》。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比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55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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