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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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22:14
根据相关规定: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22:15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即:商品的“跨境电商综合税”额=进口环节消费税*70%+进口环节**70%+关税(限额内,税率为0%)进口环节消费税,分为从价计征(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从量计征(按售卖单位计算)两种方式,从价计征模式下,可简化计算公式,购买跨境商品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税负率; 其中,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货物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请注意,购买时使用的优惠券抵扣额并不能扣减商品的完税价格。 例如: A商品的税费(含运费税)=完税价格*税负率=(100*2+4-30)*10%=17.4 元 B商品的税费(含运费税)=完税价格*税负率=(300*2+6-10)*5%=29.8 元则订单需要缴纳的税费=A商品的税费+B商品的税费=17.4 + 29.8=47.2 元 * 各商品的适用税率请参考商品税率表 (跨境电商商品税率表) 西游,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