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6: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9:08
微信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作为上呈法庭的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1、首先是确认双方真实身份,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一身份,或者从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判断出双方身份的,则可以确认为双方真实内容。
2、对于聊天记录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果是双方现场在网络交谈,并经公证,应该确认数据的有效性。如果是事后采集的证据,则存在做假的可能。
但仍然可以通过硬盘数据的原始恢复来判断数据真实,或者经向聊天工具服务商来查询其真实性。当然,如果这也往往在刑事案件中通过技侦手段取得,普通民事案件一般比较困难。
3、对于聊天记录的时间性问题。一般来说聊天记往往为连续性的,因此聊天记录的审查,应该尽量从全面的角度审查,排除某一方断章取义的做法。
扩展资料:
关于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指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定为诉讼证据的一种形式。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特别是在刑事侦查中运用也十分广泛。
可分为录音、录像、电脑数据以及红外线、中子束、激光等测验仪器提供的资料。使用时必须审查信息存贮、输出、转换等环节是否存在误差,资料内容有无人为篡改等情况。
特点:
一、视听资料表现为含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载体;
二、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真性;
三、具有动态直观性;
四、对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都需要依赖科学技术。
视听资料法律区域解释,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视听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9:09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做证据使用。 依据: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 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能确定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微信内容要能够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9: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可以的。1、这个是物证。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之一,但是不能作为最终处罚/判刑的有力证据。记得收集其他有效证据信息。2、电话录音/微信语音/转账记录等,觉得有效的证据都可以保留下来,关键时刻都需要用到。3、只有短信和微信记录,录音没有的话,就需要看具体情况。涉案金额、损失情况等情况。
提问但是我去报警了,只有微信截图,原始微信我删了,报警不立案,我刻什么办,要去那里报警啊,没有人证,、
他说*被盗了,我是第一个转帐的,需要我第一个去填也能把他的银行卡追回
回答亲,你这所有的信息都没有,这个是不好立案的因为你没有确切证据,你是因为什么事报警的呢,能不能后期录音还有通过其他方法收集证据
提问我被他骗了一万多块,他不接电话了,微信也回了
那意思说去人民*也没用了吗
回答你的意思是你是在网上被骗的吗,这个人你认识吗,不认识一般是追不回来的。
提问是同事,他跑了
回答没什么用,*起诉,是谁主,张谁举证。任何事要有证据
那你为什么要把微信删了呢
提问我和他有点关系,怕老公知道就删了,有些微信截图没用吗
回答最好你后期再和他联系,通话录音这些都行,要有他欠你钱的证据
因为不知道你手上的证据充足不,你可以试试去*起诉,看*会不会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9:10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算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