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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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0 05:19
【法律分析】:商品房(增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房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因面积增加补交契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完成税证明、房产局认可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结果报告书、身份证明。
二手房(存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
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现卖方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
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本
2.结婚证(已婚需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