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4:34
因为个体户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经营的,则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而不是商铺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即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不具有法人资格。另外,在登记注册时,也没有经过法人的设立登记。
法人是以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出资人或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于清偿企业的对外债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4:34
这个问题最好要把自然人和法人比较分析一下子。
一方面,根据民法通则,法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其他同学回答的。
另一方面在民事主体分类上,特别是民事责任承担上可以分析一下。民事主体可以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中法人所包含的主体形式法律规定中较多,如公司法中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如具备法人资格的合资企业。法人单位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够以自己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一般是在其出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而做为个体户一般都是独自经营或以家庭为单位,其生产经营的财产与其家庭财产较难具体分割清楚,生产经营所得一般亦是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所以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很难把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与自然人的财产区分开来,所以我想如果直接赋予个体工商户法人资格,会产生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冲突,主体会冲突,即可能会发生一个民事责任即由“个体工商户法人”承担,又由自然人承担的局面。故法律如此设定应当是如此考虑的。
但是,经营个体工商的自然人,在具备一定实力,可以按照公司法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等法人形式,取得法人资格。以法人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4:35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