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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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16
法律分析:合肥是以安徽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以此为依据,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017.01元。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2020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核定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以此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017.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