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3:03
二手房按揭贷款交易,首付款是要付给房主的。
这是正常流程。因为你贷款做下来之后,银行也是直接把钱打到房主的账户上面的。这样,首付+贷款额=总房价。
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1、买方付首付,房主要开好收据,买方把收据收好。
2、向银行提出二手房按揭。
3、银行同意批贷之后,买卖双方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4、过户完成之后,拿房本到建委做抵押登记手续。
5、建委出它项权证,递交银行,银行放款。
6、贷款申请人每月还银行的月供。
扩展资料
按揭买房手续程序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揭买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3:04
二手房按揭贷款交易,首付款是要付给房主的。
这是正常流程。因为你贷款做下来之后,银行也是直接把钱打到房主的账户上面的。这样,首付+贷款额=总房价。
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1、买方付首付,房主要开好收据,买方把收据收好。
2、向银行提出二手房按揭。
3、银行同意批贷之后,买卖双方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4、过户完成之后,拿房本到建委做抵押登记手续。
5、建委出它项权证,递交银行,银行放款。
6、贷款申请人每月还银行的月供。
扩展资料: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
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
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按揭买房需要哪些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3:04
二手房交易的问题,在这之前就说过,不是程序有问题,而是人有问题,为什么人有问题?
贪欲,利益,在作怪,总想多卖点钱的卖家,太多了;
这几天接到的二手房交易咨询,大多数都是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卖家极不配合交易和过户,为什么呢?
要么不给去办理网签,不办理网签就意味着有可能这套房,会可能一房二卖的风险;
有的网签了,但是就在办理一张监管账户的银行卡的时候,就卡住了,死活不去办理,交易搁置;
还有一个最奇葩的是什么?
有一个网友,3月初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定金,签合同的时候写了,3月底缴纳首付,5月底办理过户手续,10月份搬家交房;
合同都签了,怎么办呢?
关键是回家一思考,这也拉得时间太长了,对不对?
时间一长,什么变化都有可能发生,房价涨了怎么办,*变化怎么办,在这期间征信出问题怎么办?
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什么呢?
月底不交纳首付,你就违约,按照协议要多赔偿人家卖家5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这个协议的公平性,就暂且不说了;
那就说说应该怎么签订协议,应该在一个什么基础上,再去签订这样的一个协议呢?
第一:签协议要做思考;
一般在中介签协议,很多买房的朋友是根本不看协议的,甚至在那种气场之下,即使看也都给你看不了多少字,有的就直接签字了;
这实际都是不对的,而是要认证的看一些协议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而且要理解才可以;
很多买家也好,卖家也好,都是回家后才慢慢看协议去了,一看傻眼了,签了字,按了手印,已经为时已晚,怎么思考怎么不对?
返回就是违约,这种协议返回时没有机会的,特别是针对一些卖家来讲,更是如此;
卖家的返回只有损失,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的余地,为什么呢?
钱你交了吧,房子没过户吧,拖你几个月你又有什么办法,关键是什么,规定几月交首付,几月过户,几月搬家,为什么不思考一下可行吗?
即使可行,你在中介连一个看协议的耐心都没有,怎么能够等半年,才交易完一套房子呢?
一是签协议一定要认证的看协议,理解协议,再去签字,再去按手印;
二是看条款,有没有什么心里接受不了的漏洞,例如10月交房你不愿意,就不要去签这个协议,例如不同意时隔时间也太长,那就不签这个协议,为什么呢?
要设立自己的框架和标准,符合就签订,不符合就不交易了,为什么呢?
哪怕多花钱,也不能在这个上面,吃亏上当和受骗,对不对呢?
第二:过户程序有一个事特关键,首付交给谁;
首付款到底什么时候交纳,缴纳给谁,在什么条件下进行,这都是有一个严格的程序的,程序不对那就不交易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请以实际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3:05
(一手楼)一般是需要交给开发商;若通过我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3:05
1,不管你的房子在银行有无贷款首付款都是要付给你的,签合同当日要付首付款,不过有部分中介可能怕房东不拿首付款去还银行贷款就暂扣首付款这是不合规矩的。
2,在过户之前买方除贷款部分的钱都要打入房东账户,贷款部分是贷款银行直接打入房东账户。不过已经接近年底,银行放款也不是很快,估计会晚些才能到你账户。正常情况过户后20天买方拿到新的产证,再过10天左右钱到房东账户。特殊情况就说不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