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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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22:09
根据《如东县国家税务局2012年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为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贯彻按劳取酬、多劳酬优的原则,提升基层国税机关执行力和创新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绩效考核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效率的原则,目标导向与有效激励的原则,双向沟通与及时反馈的原则,注重结果与关注过程相协调的原则,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一、建立分局绩效考核组织。
1、分局成立由孙继兵同志为组长,丛茂建同志为副组长,顾理明、戴建国、殷曙彤同志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吴云飞、叶达同志为考核小组监审人,负责对考核情况的监督工作。
2、各股长为本股个人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股个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个人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由共性和个性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共性考核(30分),个性考核(70分)。共性考核执行县局统一制定的指标、内容和分值,个性考核部分由各股承担的全局重点工作、部门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突击性工作的事项,结合每个人的岗位工作实际,根据县局分项设置的具体考核指标,赋予各指标相应的分值。
共性考核。主要考核工作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民主层评价等方面(详见《如东县国家税务局分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共性指标》)。每个工作人员月度考核时对照标准计算分值。
个性考核。在专业化管理运行的基础上,县局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和标准。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确定考核明细指标,责任落实到人。(详见《如东县国家税务局2012年度专业化税源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如东县国家税务局2012年度基础税源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如东县国家税务局2012年度风险分析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与季度考核奖挂钩,同时作为个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分局承担的全局重点工作,每个人都要有分工。按时完成县局重点工作的具体人员得基本分,在县局考核中得奖的,奖金分管领导得10%,业务扎口人得30%并优先评选先进工作者,项目组其它人员得30%,分局其它人员分配30%。日常工作在县局考核中得第一名的奖2000元,得第二名的奖1000元奖金,由扎口责任人自主分配并优先评选先进工作者。在全县排名最后的,分管领导和业务扎口人责任人承担60%的责任,项目组其它人员承担40%的责任,给予绩效考核扣分。
三、考核程序:
(一)各股长组织个人于月初3日内填报《个人月度绩效工作计划表》,次月后3个工作日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和实绩,如实填写《绩效考核自评表》。
(二)各股长根据股内绩效考核方案,对考核期各人工作进行绩效核查,核查结果报分局考核小组。
(三)考核小组在收到各股《绩效考核自评表》后,必须5日完成各项考核工作,确定各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四)公示和申诉处理。考核小组必须于考核结束3日内,汇总计算出每人考核扣分并在内部公示。在综合县局考核扣分情况后,考核小组再次评定相关责任人的扣分,经监审人审核批准后,在内部(或会议)上进行考核扣分的二次公示。被考评人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面谈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评人有权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向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不申诉或未按规定时间申诉的视同无异议。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应于接到申诉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对已公示的考核扣分的变动,必须经过监审人审核同意,考核组成员之间对考核内容有分歧的,应由监审人最终裁定。
(五)反馈面谈。考核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与被考评人进行沟通和面谈,及时反馈和解释考核结果,按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与点评,对未完成部分进行原因分析,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努力方向。沟通可通过科务会集体交换意见,也可个别面谈等多种形式,并做好绩效沟通记录。
(六)公布确认。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于月后10日内、年后15日内对被考评人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点值进行最终计算确定,个人绩效奖金差距不低于8%。并向全体人员公布。分局于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绩效考核统计汇总表》报县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备案,批准后作为奖金发放依据。被县局单项加(扣)分(奖)的另行计算.
四、结果应用
分局建立绩效管理档案,收集日常部门或个人的工作业绩,建立完整的计划、实施、考评、反馈的绩效管理档案。
定期开展个人绩效考核的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持续改进方向。并对各股和个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