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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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8:57
问候朋友。
专科升本科可以用小语种。
专升本的英语必须参加统一的专升本英语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了一级,计算机就不用再考了。
专升本考试是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的选拔考试的简称,是中国*教育*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
专升本有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当年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个别省份如河北省称之普通高校专接本,广东省称之普通高校专插本,江苏省称之普通高校专转本,其余省份皆称之为普通高校专升本。;
第二类是*高等教育专升本。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高考专升本(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专升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升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8:58
一、p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导向和宏观*,不断深化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选拔标准和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p
二、选拔范围和形式
(一)学分互认
1.校内学分互认:普通本科院校按比例选拔本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科段学分。
2.跨校学分互认:普通本科院校按学分互认协议选拔有关学校的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不含毕业生)修读本科段学分。
学院可通过学分互认培养模式按比例选拔本学院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也可按协议选拔有关学院的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
本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科(高职)学生,只能通过学分互认模式修读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
(二)普通专升本
普通本、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优秀毕业生(不含实行学分互认经选拔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考试统一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本科班学习。
(三)面向社会专升本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和经我省招办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经招生学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学习。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确定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的选拔比例和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
(一)基本原则
1.p德、智、体全面考核;
2.p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3.p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
1.p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p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校内学分互认的学生在本校报名;跨校学分互认的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并及时将报名情况提交有关招生学校。
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校报名,由生源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在指定的时间转送到主考学校。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种类别,不能跨类兼报志愿。
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各本科院校负责将报名情况报我厅备案。
(四)考试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科目。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含学分互认)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考俄语或日语;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公共课和普通专升本类别中的专业综合科目的命题、考试,由我厅协调有关高校统一安排。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还要进行技能考试。
(五)录取
2006年的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集中时间按计划一次性录取,一律不进行补录。
实行校内或跨校学分互认的专科学生,其转入本科段学习的选拔工作,应在本学年度学习课程结束后进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均设定公共课和专业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专业综合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为确保新生录取质量和选拔工作的公平性,我厅将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招生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于2005年12月8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全省报名汇总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各校的报名工作应在12月13日前完成。
(三)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选拔考试时间定为2006年1月7、8日,2006年2月底完成录取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学生的性质和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方案》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分互认模式修读本科段学分的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
(四)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Á专业¡Á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五)列入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对学校挖潜扩招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要在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注明。
(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在选拔考试工作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资格等要予以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实行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是我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选拔质量,保证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的。要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探索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教育教学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2006年山东省专升本最新*法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录取
各高等学校:
p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增强专科教育办学活力,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9号)、《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印发,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厅关于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学分互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鲁教高字〔2005〕7号)精神,现将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指导思想p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导向和宏观*,不断深化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选拔标准和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p
二、选拔范围和形式p
(一)学分互认p
1.校内学分互认:普通本科院校按比例选拔本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科段学分。p
2.跨校学分互认:普通本科院校按学分互认协议选拔有关学校的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不含毕业生)修读本科段学分。p
学院可通过学分互认培养模式按比例选拔本学院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也可按协议选拔有关学院的优秀专科(高职)学生修读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p
本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科(高职)学生,只能通过学分互认模式修读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段学分。p
(二)普通专升本p
普通本、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优秀毕业生(不含实行学分互认经选拔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考试统一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本科班学习。p
(三)面向社会专升本p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和经我省招办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经招生学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学习。p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p
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确定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的选拔比例和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p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p
四、选拔要求p
(一)基本原则p
1.德、智、体全面考核;p
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p
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p
(二)报考条件p
1.p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p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p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p
4.身体健康。p
(三)报名要求p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p
校内学分互认的学生在本校报名;跨校学分互认的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并及时将报名情况提交有关招生学校。p
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校报名,由生源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在指定的时间转送到主考学校。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种类别,不能跨类兼报志愿。p
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p
各本科院校负责将报名情况报我厅备案。p
(四)考试p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科目。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含学分互认)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考俄语或日语;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p
公共课和普通专升本类别中的专业综合科目的命题、考试,由我厅协调有关高校统一安排。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p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还要进行技能考试。p
(五)录取p
2006年的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集中时间按计划一次性录取,一律不进行补录。p
实行校内或跨校学分互认的专科学生,其转入本科段学习的选拔工作,应在本学年度学习课程结束后进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p
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均设定公共课和专业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专业综合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p
为确保新生录取质量和选拔工作的公平性,我厅将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p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招生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于2005年12月8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p
(二)全省报名汇总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各校的报名工作应在12月13日前完成。p
(三)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选拔考试时间定为2006年1月7、8日,2006年2月底完成录取工
六、其他事项p
(一)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学生的性质和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方案》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p
(二)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p
(三)通过学分互认模式修读本科段学分的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p
(四)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p
(五)列入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对学校挖潜扩招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要在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注明。p
(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在选拔考试工作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资格等要予以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p
(七)实行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是我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选拔质量,保证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的。要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探索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教育教学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专科升本科情况介绍:
据了解,目前我国专科生进入本科学习深造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ppppppp*高考专科升本科:专科毕业后,可通过全国*高考中的专升本考试进入*院校学习,一般不脱产或半脱产。
2ppppppp自考专科升本科:高教自考中有本科段考试,每个专业有10多门课程,全部通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可以自学,也可以参加业余辅导班,比较适合边工作边学习的人士。
3ppppppp专升本考试:与自考、*高考有所不同,主要面向专科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在考试内容与教学衔接上更符合当前专科教育特点,应该成为专升本的主要渠道。
二、山东省专升本情况:
为了大力促进山东省专科教育的发展,调动专科、高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逐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鲁教高字[2001]1号文中制定了有关专科学生升本科学习的实施方案。每年省教育厅据此《方案》制定当年专升本的具体事宜。2005年出台了《关于做好2005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分段培养模式(简称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一)具体的选拔范围和形式有学分互认和普通专升本两种形式。
1、学分互认指普通本科院校按比例选拔优秀专科(高职)生修读本校或学分互认协议学校(指与本校签定学分互认协议的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
部分普通专科学校(临沂医专、菏泽医专、济宁师专、省电力高专)也可按照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签定的学分互认协议,按比例选拔优秀专科(高职)生到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修读学分。
学分互认学制一般为4至5年。
学分互认模式有多种,主要有“2+2”、“1+3”两种:
“2+2”培养模式的具体内容为:本科高校今年招生的专科生,在经过专科段前两年学习后,德、体合格,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业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承认其已修学分并记入本科应修总学分。学生完成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业和必修学分,修满规定的本科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未升入本科学习者,可以按照专科教学计划继续学习一年。学习期满,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结)业。
“1+3”的培养方式指山东省的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专科生,在经过专科段前一年学习后,德、体合格,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业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承认其已修学分并记入本科应修总学分。学生完成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业和必修学分,修满规定的本科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未升入本科学习者,可以按照专科教学计划继续学习二年。学习期满,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结)业。个别院校的个别专业,如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实行“1+4”培养方式。p
另外,临沂医专、菏泽医专、济宁师专、省电力高专等部分普通专科学校,也可按照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签订的学分互认协议,按比例选拔优秀专科(高职)生到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修读学分。p
2、普通专升本。普通专升本有以下几种形式:(1)p校内专升本。普通本科院校中的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师范类专业),由本校按比例选拔到本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学习。学校当年没有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的专业,一般不得招收专升本学生。校内专升本不招收其他院校学生。
(2)p跨校专升本。普通本科院校中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由我厅根据学校的培养能力及学校的意愿,协调安排招生学校和专业,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考试统一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本科班学习。我省跨校专升本可根据当年有关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报考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济南大学等省内本科院校。
(3)面向社会专升本。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应届、往届优秀毕业生和经我省招办录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优秀毕业生,经招生学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学习。
专升本专业学制一般为2至3年。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艺术、体育和小语种、学分互认“1+3”“1+4”模式和面向社会专升本学生除外)或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报考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还应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学分互认考生在本校报名,与其他本科院校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由学校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招生学校的考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校报名,由生源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在指定的时间转送到主考学校。应届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报考跨校专升本或面向社会专升本招生学校和专业。允许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种类别,不能跨类兼报志愿。
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
(四)考试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公共课中1门为英语(报考外语类专业学生考*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考俄语或日语,其他考*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1门为计算机。今后公共课考试科目每年都将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将部分公共课程的平时考试成绩计入总分作为录取的依据。
为减轻招生学校命题负担,同时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公共课考试由省教育厅协调招生学校组织。跨校专升本类别中,两所以上学校同时招生的专业其专业综合科目考试由省教育厅协调招生学校组织;只有一所学校招生的专业,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学分互认、校内和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考试科目由学校自主决定。
高职要突出职业技能导向。部分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要进行技能考试。
(五)录取
学分互认和各类别专升本均设定公共课和专业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综合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为确保新生录取质量和选拔工作的公平性,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
(六)其他事项
1、学分互认和专升本的性质和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方案》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正式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p
3、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