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7:44
所有*性基金不都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是指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新预算法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
加大*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
《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决定》进一步作出规定:“完善*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预算体系,*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预算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预算法》和《决定》的规定,加快完善*预算体系。
清理*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各级*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通知》明确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各级*要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对因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新产生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要在2年内使用完毕。
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撤销。
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必须按照*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