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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购升级:范围扩大 落户满3年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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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4:44

8月30日,西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同时要求,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住房限购、限售范围扩大,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被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
强化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西安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土地方面,要求参加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竞买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合法合规;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方式,严控住宅用地溢价率,不以竞新增配建方式提高实际地价,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土地出让竞得人。
同时,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合理发放住房贷款,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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