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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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1:52
东莞购房资格条件分以下两点:
1、购买首套房(新房+二手房)东莞户籍限购条件是2021年2月27日后入户东莞者,需满足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二手房无这个要求)2021年2月27日前入户东莞者,无要求。非东莞户籍限购条件是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2、购第二套房(新房+二手房)东莞户籍限购条件是2021年2月27日后入户东莞者,等官方具体细则发布。2021年2月27日前入户东莞者,无要求。非东莞户籍限购条件是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法律法规】
《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含3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
(四)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市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各镇(街)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