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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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20:17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某一项劳务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合意,即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以下差异: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具有上下级别。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依附性;3、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外,劳动法律法规对双方还具有强制性规定。劳务关系更加凸显意思自治原则,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合同;4、法律救济途径不同。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处理机制是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再到人民*诉讼。劳务关系纠纷为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20:18
4.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的劳动者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了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关系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6.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关系贯彻国家干预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强制性地为用人单位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义务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或规避;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法定义务。
7.内容的任意性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容有当事人协商的余地,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国家干预程度强;劳务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或行*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任意性很强,受国家干预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