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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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7:38
1、国有资产收益按其形成来源划分,包括经营性收益和非经营性收益。
经营性收益是指企业由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或国家投人的资本金,通过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进行技术创新,促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产品成本降低所获得的生产经营净成果。经营性收益是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提高经营收益和资产使用效率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
非经营性收益,是指并非由于企业自身努力,而是因为某些客观因素使企业获得的收益,比如国家的特许垄断经营,自然资源的级差地租等。
区分经营性收益和非经营性收益,可以使我们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制定相应的收益分配*,防止分配中产生不公平现象,对不合理的收入进行*,实施有效的收入分配调节。
2、国有资产收益按财政管理*划分,可分为*收益和地方收益。
*收益指按照现行财政管理*,直接解缴给*金库的国有资产收益,其主体部分是归属*直接管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
地方收益指解缴给各级地方*金库的国有资产收益,主要是归属地方*管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收益。
合理划分*收益和地方收益,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调动地方*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积极性。
3、国有资产收益按初次分配的结果划分,包括企业留存收益和企业上缴收益。
企业留存收益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留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留存收益的主要部分应当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少部分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和职工奖励。
企业上缴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依据国家投人的资本金所形成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从企业获得的投资回报。企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应当包括:
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股东应分得的股利;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应分得的红利;
各级*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上缴国家的部分;
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收人;
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人;
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的收人;
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