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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手机,下载微信,怎么才能把以前的微信聊天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05:52

我来回答

1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07:38

1、首先打开微信,在右下角点“我”。

2、然后点设置→通用。

3、里面有个聊天记录迁移。

4、两个手机连接wifi就能迁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09:13

打开手机微信,如图所示。

02

点击“我”进入个人中心设置,然后点击“设置”如图所示。

03

进入设置页面后,点击“聊天”,如图所示。

04

进入“聊天”设置页面后,在“聊天记录”下,点击“聊天记录迁移”,如图所示。

05

点击“聊天记录迁移”后,进入页面如图所示。

06

点击“选择聊天记录”,进入聊天消息页面,选择要迁移的聊天记录即可,如图所示。

07

在勾选好后点击“完成”进入另一个页面,然后使用另一台设备登陆此微信账号后扫描页面的二维码即可完成聊天记录迁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1:21

换手机之后可以通过微信本身的聊天记录迁移功能进行转移聊天记录。在设置——通用——聊天记录备份与迁移之中选择迁移聊天记录至其他设备,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果师兄为苹果手机提供专业的数据服务,包括迁移、恢复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3:45

利用微信设置中的微信聊天记录迁移功能,提前将旧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迁移到新手机

如果微信聊天记录同步到电脑端微信了,可以直接连接手机然后恢复到手机

还可以借助备份文件,将备份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借助开心手机恢复大师等工具导出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6:27

给你推荐以下几个实用方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操作:

如果之前的手机还在的话,你可以借助微信聊天记录迁移功能来将旧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迁移到新手机上。具体操作为:打开微信,在【设置-通用-微信聊天记录迁移-选择聊天记录-扫描二维码】,一定要保证两台设备接入同一WiFi或者相同热点才能保证迁移的成功率哦~如果显示网络中断,小伙伴们可以用一部手机给另一部手机开热点。

我们其实还可以借助针对iOS设备的数据恢复软件,它可以帮你极为简便的恢复微信聊天记录,比如开心手机恢复大师,直接百度搜索下载安装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9:25

在微信界面点右下角的“我”,进入设置,通用,里面有个聊天记录迁移。你需要用老手机的微信在聊天记录迁移这个功能点上传聊天记录,然后在新手机里点下载聊天记录,就可以了。追问老手机已经格式化

追答那你就放弃吧,over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22:39

微信的记录好像都是保存在本地的,我估计是没有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2:11

你好!

微信数据都是存储在使用的手机上的,如果更换了手机,那存储在手机上的微信数据也就丢失了。聊天记录也就没办法找回了!

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5:59

vivo互传可以解决。

1、 互传“一键换机”除了常规的数据转移,还支持微信聊天数据、系统设置、便签等同步。

2 、互传的“传送”文件功能满足了用户除换机外的其他场景文件传输,这是其他产品没有的,而且传输速度在行业中也是名列前茅。

操作如下:
--在旧手机上点击桌面中的“互传”图标,进入互传主界面(上面也提到,若您的手机没有互传,可以手动进入vivo应用商店搜索安装)。
--第一次进入会有权限提示,点击“继续”
--初次进入互传,它会提示您为自己设置昵称和头像,按自己的喜好填入昵称和选择头像即可。

--进入主界面后,界面底部有“传送文件”和“一键换机”两个标签。我们现在要转移旧手机数据,因此选择“一键换机”标签,然后点击“我是旧机”,互传会自动建立无线热点,并生成一个二维码供其它设备扫描,以此来连接刚刚建立的无线热点。

--拿出新手机,进入互传 → 一键换机 → 我是新手,扫描旧手机上的二维码,扫描成功后新机就会自动连接旧机的无线热点。

--新旧两台手机连接成功后,我们就可以在旧手机上选择要传输的数据了。选择好要传输的数据后,点击“开始换机”即可开始传输,传输完成后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0:03

下载微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4:25

18128414199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9:03

得先登对方QQ,然后才能绑定,或者直接看你要查和谁的聊天记录,直接打开聊天框消息记录来看,或者是你用个平板电脑等你老公QQ,然后对方用电脑或手机聊天的记录会同步到到平板电脑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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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 信息服务 (IIS) 7.5 是随 Windows 一起提供的 Web 服务器软件。默认情况下,IIS 并不随 Windows 一起安装。

安装 IIS 以支持静态内容的步骤:

依次单击「开始」按钮 、“控制面板”、“程序”和“打开或关闭 Windows 功能”。 如果系统提示您输入管理员密码或进行确认,请键入该密码或提供确认。

在 Windows 功能列表中,选择“Internet 信息服务”,然后单击“确定”。

安装 IIS 以支持动态内容的步骤:

依次单击「开始」按钮 、“控制面板”、“程序”和“打开或关闭 Windows 功能”。 如果系统提示您输入管理员密码或进行确认,请键入该密码或提供确认。

在 Windows 功能列表中,依次单击“Internet 信息服务”旁边的加号 (+)、“万维网服务”旁边的加号 (+) 以及“应用程序部署功能”旁边的加号 (+),选择要安装的动态内容功能,然后单击“确定”。

依次单击「开始」按钮 、“所有程序”、“附件”和“运行”。

在“运行”框中,键入 mmc,然后单击“确定”。 如果系统提示您输入管理员密码或进行确认,请键入该密码或提供确认。

在“MMC 控制台”中,单击“文件”,然后单击“添加/删除管理单元”。

在“添加/删除管理单元”对话框上,在“可用的管理单元”列表中,单击“Internet 信息服务 (IIS) 管理器”。

总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国家鼓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文明的新闻信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一)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二)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三)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根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规,设立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新闻办公室审批。

设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公室备案。 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

(三)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可以申请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机构,应当是*新闻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

审批设立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依照本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 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具备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可以申请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应当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息服务的法人,并在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新闻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填写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和资金的来源、数额证明;

(三)新闻编辑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机构,还应当提交新闻单位资质证明;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还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 *新闻单位应当向*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非新闻单位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公室向*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

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实地检查,提出初审意见报*新闻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40 日内作出决定。向*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的,*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 日内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批准的,发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属于*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之日起1个月内向*新闻办公室备案;属于其他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公室备案。

办理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新闻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权构成、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向*新闻办公室申请换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根据电信管理的有关规定,需报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需要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权构成、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但是,股权构成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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