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5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7:06
辞退物业公司,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召开业主大会,召开方式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互联网形式召开;
2、公示会议信息,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的,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将会议议题及其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公告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此外,还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派员列席会议或者了解会议情况。
3、投票表决并进行意见统计,*事处或者委托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一、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