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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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03:28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16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除外)、户口簿(本市户籍);
2、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本市引进人才);
3、残疾证(因残疾缀学);
4、大病医疗凭证(因大病缀学);
5、新生儿,需提供户口簿;
6、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复读生);
7、学校/托幼机构相关就读证明(在医保服务点办理新增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
8、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流程:
1、到市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工作人员初审申领资料,通过初审的,打印填写《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核对《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名确认;
4、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收取申领资料30日后完成制卡,并通知申领人领卡;
5、申领人收到领卡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社会保障(市民)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03:28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单位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单位职工花名册、户口簿或身份证;
个人申领:申请者本人的有效户口簿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单位申领:
(1)单位向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申领表并组织员工填写;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人领取卡片;
(3)单位领取人领取市民卡并发放到职工。
2、个人申领:
(1)申领者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并填写申领表;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者领取卡片;
(3)申领者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民卡服务网点领取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