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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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7:40
法律分析:1、称呼不同。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就是副高教师,相当于副教授,相当于副处级。现在还有中小学正高教师,那就相当于正教授。中小学中级职称,相当于讲师,相当于工程师,相当于科级。2、待遇不同。这是问题关键。为何有人对现行职称制度有意见,不是因为不能评上高一级职称,而是在乎职称与工资紧紧挂钩并相差太大的现实。3、工资级差。中小学高级教师执行七级、六级、五级工资。中小学中级教师执行十级、九级、八级工作。很多地方,执行的是最低级,也就是中级执行十级工资,高级执行七级,两者差*工资。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职称评审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各职称系列基本标准条件。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职称评审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企事业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自主评审标准。各地区、各单位制定的评审标准应当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