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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公司解除了需要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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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7:10

1.劳动合同到期前被辞退如何赔偿?
1.经劳动双方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虽然劳动合同是由企业人员保管的,但你也不用太担心。
3.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
二、辞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这时候要考虑多少种情况才能最终拿到员工的赔偿?本文对此案例进行了详细说明:
1.经济补偿
员工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法上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虽然属于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但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有经济补偿。原因已经在劳动法网站的一篇专题文章中描述过了。有需要了解的可以点击看看合同到期和不续签合同继续工作有什么关系?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他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年10个月。根据劳动部的规定,他应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在上海管辖范围内,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5条:“这样的话,你可以得到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怎么算?
具体情况看当地法规*。
劳动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但是如果他们的合法权利被用人单位侵犯,不申请劳动仲裁,不举报,那么国家是不会处理的。所以首先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要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我们就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7:10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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