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0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3:23
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在保健品管理部门的网站上搜一下几知道了。
但是我在一家专家网站看到,有专家说在北京,三十六味帝皇丸是假药,不要吃,虽然无毒,但也无益。
网址∶http://www.120ask.com/question/2008-10-6/4704611.htm
另外一则新闻也说这是假药
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编辑:杜青
<正文>= 近来,本报连连接到读者投诉:从3月中下旬开始,宜春
有一个名为“夕阳红健康之友”的团体经常开办保健知识讲座。刚开
始的十来天是讲课,散发诸如手链、葡萄酒、花生等小礼品;4月初,
开始向市民销售一种叫茅岩莓的茶叶,据说这种茶叶功效非凡;而清
明节以后,他们在体育中心羽毛球馆推销一种名为三十六位帝皇椹杞
精丸的药。不少市民觉得此事甚为可疑,希望本报能够给予关注。为
此,记者进行了一系列采访。
<REC>
<标题>=“讲座”现场 不规范的批准文号
<正文>= 现场调查
听课人员众多消费者众说纷纭
4月8日早晨7点,记者在宜春市体育中心羽毛球馆看到,一两千
人正在听课,其中大多数是老年人。讲台上,一中年男子眉飞色舞地
向老人们介绍健康知识,其内容集中在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高血脂、
风湿等10多种疾病的保健上。不久,这位“专家”就将主题转到其保
健品上来开始大肆宣传起“药品疗效”来,并一再强调“不吃这种免
费药就是傻”!记者询问身边的一位老大娘,她说:“已经听了几天
的课,虽然今天不打算买药,但以后也许会买些试用。人家讲得那么
辛苦,不用有些不好意思。”
记者又采访了几位在人群中比较显眼的年轻人,一个女孩子笑着
告诉记者,“我反正没什么事情就来听听健康讲座。不过感觉就是在
推销药品,我不相信真有他说的那么神,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
一位刚刚走出“课堂”的大妈告诉记者,她经常参加一些免费讲
座,有的是收到宣传资料后得知,有的是听到自己一些老朋友介绍,
不管离家有多远,只要知道有免费赠药的活动,她都会一大早赶过去。
当记者询问受骗经历时,大妈的回答让记者有些意外。她说,大部分
讲座内容都差不多,自己上当也好几次了,可每次听到有讲座还是想
来看看,试试赠药好不好,反正赠药也不花钱。只要有效果,她还是
会掏钱买的。
记者留意到,老年人购买的椹杞精丸产地是山东菏泽市,批准文
号为鲁卫食证字【2007】第371700-000068号,记者按照这个批号查
询获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
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明文规定,“保健食品批
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着手组织对全
国的保健食品进行再注册,并统一更换为“国食健字”的工作。该批
号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而只是普通食品的批号。记者就此询问
了夕阳红健康之友的销售人员,对于记者的提问,销售人员不予作答。
当记者追问为何作为保健品却没有加盖“小蓝帽”时,该工作人员解
释,这是因为这些产品仅是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的产品。
部门说法
“以食代药”就是违法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安全科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食
品怎么包装,都不能改变它的本质,它只能是一种食品。这种夸大宣
传疗效,以非药品代替药品的宣传是严重违法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写得很清楚,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的宣传不得
使用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
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含有表示产品
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目前,‘以食代药’蒙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少
见,他们无一例外不是在打‘食’‘药’两字的擦边球,希望混水摸
鱼,非法牟取暴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保健意识逐渐增强,“花钱
买健康”的观念逐步被人们所接受,保健品消费成为许多老人养身保
健的最佳选择。一些保健品推销商抓住老年人这种心理,将保健品夸
大成包治百病的药品,采取各种“亲情式”推销,让老年人以高价购
买名不副实的保健品。如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义诊、短途旅游促销
等等。
一些保健品推销商夸大保健品的功效,把保健品当成药来卖。然
而,老年人在使用后往往发现所购保健品并未显示出销售人员鼓吹的
“奇效”,有的甚至适得其反。事后与厂家联系时,事先留下的电话
已无人接听,公司地址更是无处可寻。由于销售者未提供消费凭证,
或购买者无法提供销售者的公司名称及经营地址等,致使执法人员无
法进行查找,造成问题得不到解决。
宜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保健品不是药
品,对疾病并无治疗作用。如果身体不舒服,应及时请教医生,对症
下药。在选择保健品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有目
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并认清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看清标签上的提示,同时别忘了索要和保存好*。不要轻信保健用
品广告或销售者宣传时所说的治愈各种病症及疗效的承诺。
专家支招
擦亮眼睛识别虚假宣传
打*“擦边球”,把保健食品当药卖,夸大功能,进行虚假宣
传,对于这类现象,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加强
辨别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那么,如何识别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呢?
据宜春市卫生局及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专家介绍,消费者在自行
购买非处方药时,不能只听信商家的宣传,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
和说明书,认准上面的药品批准文号,不要把保健食品当药买回家。
药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如“
国药准字Z12020440”。保健食品也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卫
生部)审查确认、审批,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再颁发《保健食品批
准证书》。故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标示“国食健字(地域名)第
XX号”(原为“卫食健字(地域名)第XX号”),否则可能是无证生
产的产品;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要印有国家保健食品标志———业内俗
称“蓝色帽子标志”。凡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准许
使用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另外,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
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忠告语,
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
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
“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
“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保健食品广告中如果出现
医疗机构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医务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
证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宣称产品有治疗
效果的,也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如果无法确认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法或所看到的保健
食品广告是否真实,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
基础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如果确实发现非法产品或虚假宣传,可
向当地卫生、工商、药监部门举报。
记者还采访了宜春市内几名经验丰富的老中医,他们建议广大中
老人:身体出现不适或者患病,一定要正确就诊、正规用药,保健品
不能代替药品;通过医院或正规药店购药;保健品使用不当,如滥用、
过量使用等,对人体不但无益,反而有害。选用保健品应遵循“辩证
施治”的原则,保健品都应在营养专家的指导下使用。同时应牢固树
立“药补不如食补”的思想。
(万斌记者袁亦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3:23
都是假的,辨什么,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