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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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3:18
失业登记成功后领取失业金方法如下:
1、进入手机界面,打开“支付宝”;
2、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3、点击“社保”;
4、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
5、领取电子社保卡,需要先验证身份领取,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
6、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7、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点击“去申领”;
8、勾选“我已认真阅读”,点击“同意”;
9、选择好“参保地”;
10、勾选验证方式,点击“确定”,进行身份验证’
11、继续“下一步”,提交之后就留意社保卡银行账户上是否有收到相应费用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按月向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如实报告求职、培训等失业状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申领手续的,停发其当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