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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内退出劳动如何处理?

2024-12-14 来源:要发发教育
第1种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取决于几个因素: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或者没有提出以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仍然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维持或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但劳动者仍然不同意续签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对于国有企业,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应计发至规定废止前的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因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就被辞退,如果是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可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补偿金;被违法辞退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则没有上述待遇,需要按规定去办理解约手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期限约定的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续签的话,那么此时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因为劳动者原因没有续签,或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话,这些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公司应尽快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发出通知,责令员工回单位工作,或者完善解除合同手续。如果该员工不在限定期限内回公司,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并不付经济补偿金。其次,企业应当为该员工保管好档案、手续等,以便及时交给该员工或者转交相关机构代为保管。不过应当给予员工回公司一个缓冲期,一旦期限届满该员工仍未回公司,则可视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其次,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时,应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的内容,其中包括劳动者在期内随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条件的。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种观点: 自动离职之后劳动合同一般自动解除,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违约金。如果自动离职给现在这家公司造成了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约定的时间自动离职的话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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