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专区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工作安排

2020-03-20 来源:要发发教育
关于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工作安排 各统招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2010〕4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现就我校具体建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意义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组要成部分,是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制定符合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的资助政策,提高资助工作的运行效率,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范围和程序

1、建档范围。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统招生,经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比例约为29%左右,特困学生比例大致占一般困难学生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对地处陕南陕北及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评定进库。

凡未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学生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2、建档程序。严格按照《西安思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实行民主评

议和院校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对学校通过的家庭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分院为单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分纸质档案(见附件1和附件2)和电子档案(见附件3),纸质档案待本学期资助工作结束后统一报到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档案于10月10日之前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要求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分院负责人签字),由资助管理中心保存并汇总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建档工作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要求有:学生本人申请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按照班级或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分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公示、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建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9月8日

2

附件1:

陕西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姓 名 学生 身份证本人 号码 基本 家庭 情况 人口数 孤 残 毕业 学校 单 亲 性 别 政治 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前户口 个人 特长 民族 □城镇 □农村 烈士子女 联系电话 区号+号码 职业 年收入 健康 (元) 状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通讯 信息 邮政编码 姓名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影响 家庭 经济 状况 有关 信息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签 章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该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 经办人签字: 学生 学生家庭 学生 家长 所在地乡 单位名称: 本人 或 镇或街道 监护人 民政部门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5

民政部门信息

联系电话 区号+号码 附件2:

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姓 名 学生 身份证本人 号码 基本 学 院 情况 年 级 班 系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人均 年收入 专 业 民族 政治面貌 在校联系电话 元 学生 陈述 申请 认定 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民 推 B.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陈 主 荐 述 评 档 理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议 次 由 C.家庭经济不困难 □ 年 月 日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认真审核后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学校 。 认 院 学生 。 定 (系) 资助 决 意 管理 工作组组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定 见 机构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6

7

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