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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荣誉分配方案,在公正公平前提下,应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便利”

2025-01-27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有个教师非常优秀,在学校同学科教学中,年年考核第一,年年拿荣誉。申报副高职称时,在学校推荐排名第一,但令人意外的是,最终评审却未能通过。

评审结果出来后,分析失败原因,发现不是该教师荣誉少,而是荣誉“分布不均”——

该教师县综合优秀教师有3个,县优秀班主任有3个,还有一个县师德标兵,这7件荣誉都很“硬”,但平台正式填报,表11综合栏限填3件,因此,无论你“硬荣誉”有多少,也只能忍痛割爱,最多填3件。

但表16业绩栏,该教师却只有一个县级课题主持人,还空着两项呢。

这样最终评审时,呈现在评委面前的,只有4件荣誉,而且全是县级,所以,评审不通过,也就成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二:

一是教师个人在荣誉方面,只注重了教学实绩,忽视了教育教学能力比赛,没有教学能手,优质课、教学能力大赛等获奖荣誉证书,课题级别太低,也没有发表论文,因此,业绩栏就空项了。

二是学校荣誉分配方案不科学,教条主义。

按当地职称评审要求,像教学质量奖类的学科教学优秀教师、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等,也是可以填表16业绩栏的。该教师如此优秀,为什么连个县级学科教学优秀教师都没有呢?这与该学校荣誉分配方案有关。在荣誉分配上,学校规定:

教师按年度考核先排出一个顺序,然后各种荣誉按“分值”高低也排出一个顺序,然后二者对应,教师该着什么荣誉就是什么荣誉,教师本人没有任何的选择权。

荣誉顺序怎么排呢?按学校职称荣誉计分标准中的“分值”排序,高者排前,先综合、再单项。同级荣誉:1. 优秀班主任 2.优秀教师 3.学科教学优秀班主任4.学科教学优秀教师(先进个人)5.优秀教研组长……

教师考核第一,若是班主任,当年度他就会获得一个优秀班主任,若不是班主任,那就获得一个优秀教师,然后是第二名教师,以此类推,直到荣誉分配完毕。

该教师常年担任班主任,教学成绩又好,因此,考核年年靠前,每年只能得综合荣誉,学科类的优秀教师,无论市级还是县级都得不着,因为“县综合优”14分,“市学科优秀”12分,都排在“综合优”之后,他无法“下沉去捞”啊。

如果教师想拿个“次等”荣誉,第一不能当班主任,第二教学质量不能太好, 要不上不下、名次恰好排在自己“需要”的荣誉上才行。

可是,学校每年各种类型荣誉个数有多少,事先你也不知道啊!再说,责任和良心,也不允教师在教学上“留有余地”不是?

学校如此荣誉分配方案,看似公正公平,实则不是以人为本的教条主义,没有从教师切身利益出发,致使教师荣誉一边倒——有的常年是综合荣誉,有的常年是学科教学单项荣誉,对教师“走出校门”争取教学能手、名师等荣誉极为不利,更直接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审的竞争力,致使该校多年来教师职称评审通过率明显低于当地平均值!

按理说,荣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现实中,职称评聘也好,能手名师评选也罢,公平起见,不可避免地要对荣誉含金量给予“量化”,哪怕是职称正式评审不计分的综合衡定也不能免俗。

所以,教师要想在职称评聘和能手名师评选中增强竞争力,获得的荣誉就要“均衡搭配”,学校应该本着以人为本、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职称评聘,在荣誉分配上给教师提供“便利”,比如——

教师年终考核名次确定后,名次靠前者优先选择,考核第一名可以不要“分值”最高的“综合优”,而是要“分值”偏低的“单项学科优”;

如果是班主任,可以有两种选择,他可以不要优秀班主任,而选择优秀教师,当然,非班主任只能选择优秀教师……

荣誉这样“分”,一样公正、公平,而且更加合理、合情。

学校只要以人为本,为教师着想,办法多得是。新学年开始、考核结果未出、荣誉类型、个数未定,荣誉分配只要公正、公平、合理、合情、有利于教师职称评聘,个人发展,相信绝大多数教师都会认可同意。荣誉分配方案确定后,教代会讨论通过,就可以执行了。

当然,作为教师人个,要想评聘高一级职称,向能手名师冲击,学校“分配”荣誉很重要,自己给自己创造机会更关键。教师应不断提高个人教育教学能力,参加优质课、教学能力大赛等教育教学竞赛类活动,主持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思考,反思教学,撰写论文,出版论著,做到全方位发展才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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