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6:49
共7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3-04 11:11
1、首先办理人需要了解清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然后到工商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办理人需要确定公司类型,想好公司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给到办理人一张通知书。称预先审核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总结
1.找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确定公司类型、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08:19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审批需要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办理。
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一个经营地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相同类型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更多办理流程和材料准备可参考:杭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审批
欢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内各项办事流程一站式查询办理,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次都不用跑”。官网链接
也可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全省诊疗预约挂号、社保公积金查询、交通违法缴费等多项便民服务均可随时随地“掌上办事”。APP下载链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09:37
烟草证 去当地烟草局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
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参考自中国烟草总公司如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1:1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烟草证 去当地烟草局办理。申请材料: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3:03
烟草证,营业执照在哪办,需要什么东西啊?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5:27
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必须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在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照片一张;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其它证明材料。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