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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如何理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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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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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对照法条内容看,上述陈述不准确,因为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也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同的是要退还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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