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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5分钟前
劳资双方应在遵守国家、集体及个体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进行劳动合同变更。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原因:
(1) 因双方协商产生;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需经双方同意方能实施;
(3)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4) 法律法规修订;
(5) 劳动者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工作岗位与职业技能不符,或职业技能提升至更高水平,使原合同难以执行且继续执行对劳动者显失公平;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