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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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7:26
在签订书面合同过程中,大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内容是采用打印的形式打印出来的,但是打印出来之后发现有的地方需要进行调整或是进行补充,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或是为了节约资源,便直接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面进行修改,那么可以直接进行修改或是修改后的内容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明确的告诉大家:打印出来的合同是可以修改的。但是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第一、在合同修改的地方,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是捺印,如果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是捺印,在合同发生争议时,很难说清合同内容是谁修改或是双方有没有认可。第二、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几份,那么要修改合同内容的话,每份合同都要进行同步的修改。这样,每份合同才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