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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湖南省人民在2010年的工作中,紧密围绕全省大局,以三项核心工作为驱动,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他们强化法律监督,提升自身能力和队伍建设,积极履行职责。
打击犯罪方面,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如涉黑涉恶、暴力犯罪等,保障公众安全。对轻微犯罪实行从宽处理,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如安化县的林地毁损案,通过和解及自首情节得以不起诉,既修复了环境,也缓和了社会关系。
职务犯罪方面,加大查办力度,立案侦查1812人,其中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显著。如桑植县的贪污新农合医疗资金案,体现了对损害民生的犯罪的严惩。同时,注重预防,开展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在诉讼监督上,严格审查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纠正错误判决,维护司法公正。如对不适当的逮捕和不起诉决定进行纠正,对执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
为落实三项工作,改进执法机制,如采纳代表建议,强化执法考核,培养正确的业绩观,推出典型经验。同时,深化法律监督,针对群众关切,强化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消除执法隐患。
内部管理方面,加强监督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如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强化内部制约,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职业道德。
省坚持人民性,积极接受、政协监督,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他们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省检察系统,提升全省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