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8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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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5:09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民健身”理念的倡导,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走进健身房进行锻炼,更有不少消费者追求健身效果,把目光投向了专业度更高的私教课。私人健身教练进行的是一对一的工作,工作具有互动性、针对性等特点。购买私人教练是最好的提高健康和体能、达到设置的目标的方法之一。
网友咨询:
买了私教课,健身房却频繁换教练,可以要求退款吗?
律师解答:
消费者选择购买私教课程基于对某位教练的信赖,且私教课程一般会根据消费者的身体状况定制个人运动方案,健身效果取决于课程计划的适当性、课程体验的持续性、健身会员对于教练的认可度等因素。健身房频繁更换私教教练,已经破坏了双方订立服务合同的基础。所以,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之前预收的费用。
律师补充:
民法典尊重双方意思自治,但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