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二审、再审之后,向提出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多久,有的说是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9 08:0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关于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期间,应当在人民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此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依据《 最高人民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规范省级人民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对下列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省级人民应不予受理:申诉人在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提出申诉的案件;以及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第14条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或人民提出申诉的案件;同一提出过抗诉的案件和最高人民司法解释中明确不适用抗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关于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次数,在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申请抗诉。原则上,当事人申请抗诉只能一次。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