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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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17:09
离婚证回执单本身并无独特的法律价值,其仅仅代表婚姻登记机构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离婚申请资料后,遵循特定程序予以受理的证明。
因此,无论当事人是否遗失离婚证回执单,都不会对这些申请资料的有效性及其法律效果造成任何改变。
当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之后,如果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俩仍然坚决决定离婚的话,那么仅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即可。
然而,若不幸将离婚证回执单丢失也不必过于担忧,因为该文件并无太大实质性影响。
在经历完一个月冷静期之后,若夫妻二人对于离婚的诉求不再如此强烈或者有犹豫之心,那么他们可选择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此外,若离婚登记已被撤销但未及时前往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即视为撤销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