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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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6:56
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滨州市行政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执行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与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管理与指导质量工作,制定实施质量规划与,推进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质量管理活动,推行质量责任制,负责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规范工程设备监理活动,对县(区)的质量工作与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统一规划检验检测机构,授权与管理质量检验机构,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组织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实施专项打假工作,监督防伪技术措施。
四、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监督标准实施,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行采用国际与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登记,管理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与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计量校准网络,组织量值传递与强制检定工作,监督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与使用,规范与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监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与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指导工业计量工作。
六、开展认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计量认证。
七、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
八、管理纤维质量,依法查处纤维质量违法行为。
九、对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管理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及相应职级干部,管理人事、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科技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与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
十、制定与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与岗位责任制,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与信息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市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