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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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假设新购买的住宅存在着显著的质量瑕疵,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向建筑开发商索赔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是合情合理且公正平等的行为。
然而,对于已经投入使用并发现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只要它们在制造商提供的保证维修期限内被发现,则卖方应该承担起修复的法律责任。倘若卖方拒绝履行或者刻意推迟修复直至超出合理范围,买方可自己执行修复工程,甚至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修缮处理。无论采取哪种修复策略,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和修复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额外损失都应当由卖方全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