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3:0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19:17
陈翠玲,女,出生于1973年4月,籍贯为河南范县。她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现任范县人民的一名检察员。在她的职业生涯中,陈翠玲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曾是河南省检察学会的会员。
陈翠玲在学术领域发表了多篇论文,如《浅谈法人犯罪与对策》,该论文发表在了《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文选》、《跨世纪改革战略文论》、《时代战略文库》以及1996年第二期的《河南法学》上。她的研究范围广泛,探讨了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及法律责任,并提出了抑制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的策略。在1997年5月20日的河南经济广播电台"法制专栏"中,她发表了关于侵占罪构成及法律适用的见解。同年3月1日,她又在该电台的"法制专栏"中分享了理清侦查思路和运用侦查谋略的观点。
陈翠玲还关注基层社会问题,她的《基层粮食部门违法犯罪不容忽视》一文发表在1997年5月15日的河南经济广播电台"社会调查"专栏,展现了她对社会公正的深度思考。此外,她在1997年4月19日的《新闻》专栏中,分享了范县实施的"五从五查"措施,以拓宽初查思路,展现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创新精神。
陈翠玲的学术贡献得到了认可,1997年她荣幸地入选《中国当代学者大辞典》这一权威著作,标志着她在法学领域的显著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