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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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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1:33

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而房产证则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文书,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两证必须齐全才可以对相关房产进行过户和买卖交易。

一、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证是证明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2、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

3、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土地使用类型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应当严格对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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