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6: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2:50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效力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若要使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交易具有法律约束力,则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买方的主体身份须合法合规。
这是因为所购得的农村房屋所依赖的宅基地,理应归属于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有,因此,这类房产的购买者也必须是隶属于该农村集团的成员。
而城乡居民由于其非农业户口性质,并不具备购置此类农村房产的合法资格。
其次,卖家本身也必须拥有合理的主体资格。
换句话说,卖房人必须能享有其自有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第三,买方在购买时,必须符合申请取得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据悉,我国农村村民每家每户仅可持有一处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村民将无法再次提出申请获得新的宅基地。
最后,房产交易还需要得到所在村委会的同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