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0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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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近日发布了关于重大建设项目的新管理规定,具体为《宜春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文件编号为宜府发〔2012〕5号。这份文件旨在对宜春市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更严格的监督和稽查,以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根据市的决策,这份修订稿已经过审议并得到了批准,现正式下发给各县(市、区)以及市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需全面理解和执行这一新的稽察办法,以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提升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宜春市对于此次修订高度重视,强调了其在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所有涉及到的机构和部门应积极落实通知要求,共同维护宜春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良好秩序。
通知的发布日期为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标志着宜春市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上迈出了新的一步,期待所有参与者以此为契机,提升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服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宜春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6日由宜春市以宜府发〔2012〕5号印发。《办法》共3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