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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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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00:15

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那么,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
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如果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手印确认;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一、申请法律援助不予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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