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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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18:57
微信已成为日常交往不可缺少的社交工具,也成为了常备的办公工具。许多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要求员工注册工作用于维系客户群。
网友咨询:
员工离职后,工作微信账号归谁?
律师解答:
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一般而言,基于劳动关系、职务行为注册,或主要用于工作的微信账号,其所附着的相关权利义务均归属于企业。员工离职后,应当及时归还。即便相关账号是由员工手机注册的,也应作实质判断,其相关权利归属企业。
律师补充:
微信账号本质上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我国民法典已正式将虚拟财产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兴财产,逐渐成为信息化时代中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也在玩家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下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虚拟财产不仅具有财产的一般价值属性,更具有精神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