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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一)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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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23:40

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将环境空气划分为两类功能区,以确保空气质量的保护和管理。


一类区为特殊保护区,总面积达到656.5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03%。这个区域包括八个细分区域:第一个是位于历城柳埠镇,东至石桥,西至张家,北至贤堂峪南,南至柳埠镇边界,面积249.2平方千米,执行国家一级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涉及灵岩山、大寨山等风景区;第二个位于平阴县,涵盖云翠山、龙池等自然景观,面积147.2平方千米;第三个位于长清区,包括灵岩山、五峰山等,面积171.6平方千米;还有四个较小区域分别位于长清区、历城龙洞、章丘翠屏山和胡山森林公园,面积分别为2.4平方千米、27平方千米、15平方千米和12.9平方千米;最后一个在章丘白云湖,北临小清河,面积31.2平方千米。


二类区则被定位为重点保护区域,覆盖了济南市除一类区以外的广大地区,总面积达到7520.5平方千米,执行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具体区域分布可见附图一。




扩展资料

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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