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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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0:38
近期,众多企业询问关于“单一窗口”加工贸易系统操作的相关问题,本文将汇总常见问题供企业朋友参考。
首先,了解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等,经过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出口的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接下来,看看系统操作常见问题。
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金二)时,表头的“单耗申报环节代码”应根据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通常填写“出口前”或“报核前”。
“进出口岸”应详细填报有关所属海关的四位关区代码,如需向其他口岸申报金二加贸单证,需在手册备案中增加进出境口岸,向海关备案成功后才可在对应口岸进行申报。
企业操作加工贸易手册(金二)数据录入时,“加工企业地区代码”根据加工单位海关编码前五位返填,企业可修改实际情况。
企业操作外发加工业务,可通过“加工贸易手册系统”在数据录入模块下的外发加工申报表界面,以电子形式申报。
企业操作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报核时,清单信息既可自动提取也可手工录入,手工录入时需在“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系统录入有效编号,敲【回车键】,继续录入表头数据,暂存。
若输入手册号后,系统显示“服务器响应信息: 没有获取到对应的手册数据”,需在手册查询模块输入手册号,选择“全部”,确认“审批通过状态”,无法查询需联系现场海关,申请同步数据。
企业操作加工贸易账册(金二)备案时,“加工生产能力”应按“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企业生产能力”的金额填写,单位是“(万美元)”。
企业操作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上传随附单据时,选择“非结构化”,点击“文件选择”加载文件,状态为待上传,选中后点击“上传”按钮。
加工贸易账册(金二)报核申请发送后,当申报端状态为“差异确认”时,需进行差异处置。
若在操作中遇到无法在系统查询核注清单的情况,注意核注清单在不同系统间不能相互查询,需清楚申报时所使用的系统。
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海关代码,第7-8位为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一份核注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对于特定业务如余料结转、销毁处置等,只需申报核注清单,无需再报报关单。
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后,可在“单一窗口”系统内查询报关单统一编号,登录货物申报系统,补充完整数据后进行申报。
企业操作核注清单修(撤销)申请,通过系统查询审批通过状态的单证号,选择“删除申请”或“修改申请”按钮,核注清单修改需先变更保税底账数据,修改后的清单不再生成报关单草稿。
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根据表头“报关类型”生成备案号,对应不同情况填写相应编号。
在操作加工贸易委托(金二)授权时,包含企业间授权和企业内授权,企业间授权由经营单位/加工单位进行,企业内授权由代理企业进行。
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的数据仅保存在单一窗口端,不向海关发送。若操作失误删除授权记录,误操作可重新录入保存。
已给代理企业授了操作权,代理企业仍不能查询、操作账册数据,可能由于只做了企业间授权或授错了子系统权限,需核实具体子系统并授予相应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