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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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7:22
企业开具时,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成为重要考量因素。一般纳税人拥有特殊身份,能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非一般纳税人则不具备这一权益。因此,是否需要开具专用,应根据对方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而定。非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不能抵扣,故开专票未必合理,一般应开普通。
查询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的方法多种多样。以上海为例,企业可以通过访问“上海税务”网站,选择“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如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后查询。在“登记信息”页面,可以查看包括一般纳税人资格状态在内的详细信息。对于非上海地区的查询,可以访问该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局网站,通过类似的步骤完成查询。
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索取专用时,需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非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而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则无需提供这些信息。
依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则规定了税务机关反馈的《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作为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