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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相关税务探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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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20:21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国家为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2017年和2019年,多个城市试点集体租赁住房,旨在总结经验,推动改革成果的推广。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中国土地制度的创新,有利于平抑房价和租金。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企业可参与其中,减少法律障碍。

集体租赁住房开发模式涉及、集体所有者和企业多方合作。提供支持,集体所有者提供土地使用权,企业负责开发和运营。开发流程包括获取开发权、规划、建设等步骤。各地各异,如北京允许公开市场交易,部分城市对合作企业类型和持股比例有特定要求。

在税务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在土地使用权归还时可能免征,企业所得税方面,拆迁补偿款和个人所得税有特定免税规定。项目主体可能涉及土地、契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需根据规定进行税务筹划。施工方则需根据《》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纳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土地清算和契税筹划中的涉税风险,企业需密切关注动态,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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