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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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22:00
逢增加基本养老金低于工伤伤残津贴增加额度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
1976年的工伤,是老工伤,其时执行的《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鉴定为三级伤残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退休待遇,并无其它补偿。老工伤按照国家规定现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但并不适用现行对以往进行补偿,只是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待遇,工伤三级可以享受的待遇是:
一、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
三、适逢国家同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养老保险增加的额度,低于工伤增加的额度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湖南省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三条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关于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芜人社秘〔2014〕483号
四、待遇支付
(一) 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统筹管理后,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执行。
(二) 符合本意见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的老工伤人员不愿意配置辅助器具的,可按年度辅助器具配置标准的60%领取辅助器具配置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5〕21号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22:01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现已退休,补偿已结束。你说的补偿给工伤已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