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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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23:28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部分强调了根据不同灾害情况采取分级响应措施。总体要求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各种灾害动态,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和国家防总负责重大工程调度,地方*和指挥机构负责其他工程调度,必要时可由上级指挥机构直接调度。灾害发生后,地方*和指挥机构负责抗洪、排涝、抗旱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严重时可越级上报。跨区域灾害和次生灾害需通报受影响地区,及时切断灾害传播,组织各部门全力处置。
对于Ⅰ级应急响应,如特大洪水、大江大河决口等严重情况,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国家级防御方案,部署工作,加强指导,并通报**。国家防总会派出专家小组,提供技术指导,并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相关地方机构需全力配合,调动所有资源进行抗洪抢险。
Ⅱ级响应针对较大规模洪水和干旱,国家防总副总指挥负责会商,协调工作部署和指导,相关部门如民政、卫生等会迅速响应。地方防汛指挥机构需加强监测和调度,并根据预案组织防守或抗旱。
Ⅲ级和Ⅳ级响应涉及更广泛的洪水和干旱情况,国家防总秘书长和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安排,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各级指挥机构需具体安排工作,调度资源,并及时上报信息。
在整个应急响应过程中,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至关重要,必须准确、快速。各级指挥机构需确保信息共享,及时处理和调查发布的问题。
灾害发生后,指挥机构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评估事态并组织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同时,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是关键,必须确保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也是重要环节,可调动资源投入抗洪抢险,保障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信息发布要及时、全面,由国家防总和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结束,相关物资和设备需归还或补偿,恢复正常秩序并修复受损设施。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