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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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06:08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1)契税;九十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九十至一百四十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一百四十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由卖方承担;
(3)土地*;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由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由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共同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由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房屋过户费,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照各地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