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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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8:08
《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州发〔2016〕36号)于2016年试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21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
(1)在国内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及疫情原因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参军入伍,且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退役的可放宽5岁。
(四)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民族、性别、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公务员招录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2020年12月(含)前,在我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我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9、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