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22
共9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22:33
1、每月要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指示在绿区(合格),如果压力表指针指示在红区时(不合格)表示压力不足需要再进行充装,如果压力表指示在黄区时(不合格)为超充装。超充装在夏天高温季节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
2、检查灭火器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一般规定干粉灭火器出厂后超过5年后应每隔两年送检进行2.1MPa水压试验,这样要多花钱。所以过了5年后就直接更换新的灭火器。灭火器自出厂后满10年报废。
3、检查灭火器的安全插栓是否脱落,以免误压。
4、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还在压力范之内(绿色区域),如果指针在红色区域表示灭火器已失压或药剂已使用完,须送回工厂加压或加药剂。
5、检查皮管是否硬化或有裂痕,钢瓶外观是否生锈,生锈的话可能会导致钢瓶耐压不足或环境太过潮湿而无法使用。
灭火器的有效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灭火器本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干粉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8年,;另外一个方面,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一个有效期。
一般来说灭火剂的有效期为1 到 2 年,通常灭火器在重新重装时,厂家都会贴上灭火剂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干粉灭火器在8年有效期内,每年都需要重新重装灭火剂。
扩展资料
灭火器维修检测、灭火器检修检测、维修灭火器(年检)包括:
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换损坏的配件);
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蚀;
3、烘干灭火器筒体;
4、重新灌装灭火药剂并称重计量,更换变质的灭火药剂;
5、重新充装驱动气体氮气压;
6、密封器头后做喷射性能检查、气密性能检查;
7、灭火器筒体外部的清洁清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粉灭火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灭火器年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23:51
干粉灭火器的检验标准:
1、没有厂名和生产日期,或已无法辨认的。
2、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
3、筒体表面锈蚀面积≥1/3或连接部位完全锈蚀的。
4、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5、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6、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7、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8、对于可重复充装的灭火器,其充装口的内径不应小于19 mm。
9、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0、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按国家的检验标准,干粉灭火器在出厂之日起五年时,第一次送检;之后,每隔两年送检一次。
灭火器维修周期自检每2个月不少于一次,这个主要是外观检查,包括看压力表,如果有损坏就要即时送检了,不受时间*。在即将到达送检年限的情况下,建议可作一次演习,这样不造成浪费。
扩展资料:
一、年检程序
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换损坏的配件)。
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蚀。
3、烘干灭火器筒体。
4、重新灌装灭火药剂并称重计量,更换变质的灭火药剂。
5、重新充装驱动气体氮气压。
6、密封器头后做喷射性能检查、气密性能检查。
7、灭火器筒体外部的清洁清洗。
二、存放要点
1、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2、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3、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4、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5、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灭火器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粉灭火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01:2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灭火器年检是一种对灭火器维修进行规范的行业标准。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灭火器的年检规定如下:
一、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提问行业标准的名称是什么
回答二、执行标准
1、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行业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95-1995
灭火 器 的 维 修 与 报 废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技术要求和灭火器报废条件。
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2 引用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440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 灭火器的检查
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
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
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
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
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3 外观检查发现有5.1 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4 维修技术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筒体
4.2.1 维修单位必须按3.2 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
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3.2 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
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
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
压力的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
响强度的缺陷。
4.2.2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2.3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95-03-01 批准1995-12-01 实施
GA 95-1995
4.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
须更换。
4.4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
换压力表。
4.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
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
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
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 4402 第2.2.5 款的规定。
4.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9 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4.9.1 贮气瓶必须符合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2.6 条的要求。
4.9.2 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GB4351 的3.6.2 款的
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9.3 没有按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
贮气瓶必须更换。
4.10 器头
4.10.1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0.2 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
换。
4.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
格者必须更换。
4.11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2 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4.13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
厂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
4.14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4.15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
铭牌。
4.15.1 筒身上的铭牌
4.15.1.1 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4.15.1.2 铭牌的尺寸推荐为70mm×50mm。
4.15.1.3 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4.15.1.4 铭牌应有如下内容:
维修单位的名称;
维修许可证编号;
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
维修的年、月。
4.15.1.5 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4.15.2 贮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
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GA 95-1995
5 灭火器的报废
5.1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按4.2.1 款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b.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
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c.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d. 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
于4 ㎏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e. 筒体严重变形的。
f. 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
部的干粉灭火器)。
g.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
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h.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i. *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5.2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c.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d.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f. 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i.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k. 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5.3 报废标志
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
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
a. “报废”两字,字体最小为 25mm×25mm;
b. 报废年、月;
c. 维修单位名称;
d. 检验员签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05:25
1、按国家的规定,干粉灭火器在出厂之日起五年时,第一次送检;之后,每隔两的送检一次。
2、自检的话,至少每月一次,这个主要是外观检查,包括看压力表,如果有损坏就要即时送检了,不受时间*。
3、在即将到达送检年限的情况下,建议可作一次演习,这样不造成浪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07:49
干粉灭火器检查他的外国,然后检查他的把柄以及压力以及喷洒出来的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0:31
看压力,一年的有效期,欠压也不合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3:29
KS B6260-2007 干粉灭火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6:43
应参照GA95-2015版本,维修检验机构针对灭火器至少一年进行一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