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5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0:21
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赠与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1:55
没有法律效力,只能依法发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3:47
您好,我是婚姻家事律师信金国,接下来为您解答“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否可以赠与”这个问题。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特殊情况除外。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不能无偿赠与。但是,如果赠予的对象是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赠予就可以成立。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但不禁止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在集体内部进行赠予、转让,不会损害集体的利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5:55
不能赠与。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